合肥工务段、上海大型养路机械运用检修段便携式轮重仪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合肥工务段、上海大型养路机械运用检修段便携式轮重仪采购采购人为上局-合肥工务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便携式轮重仪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详见附件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制造商(进口产品及外企产品允许有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许可认证:通过铁路专用计量器具技术认证或取得技术审查、校准证书等(提供铁专计量认证证书或校准证书或审查报告、并附上述证书或报告附带的检测证明)..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近年(-年)财务会计报表;..供货业绩:投标人须具有所投标产品近三年在国铁集团下属单位供货业绩,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单位或本次投标单位的中标通知书或销售合同。(注:①提供至少各份年月日之后的中标通知书、合同;②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的项目、规格型号应和本次投标产品相符,如因产品升级、改型等原因造成的名称或规格型号变动及生产企业名称变更等应由现生产企业提供说明;③中标通知书、合同可以不是同一批次;④投标文件所出具的合同应为生产企业或投标单位自己的合同,进口产品及外企产品允许提供其它代理商的合同,但须由现生产企业出具真实性证明材料。以上均应响应,否则导致废标);..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违法经营记录、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投(中)标人或其产品未列入国铁集团不良供应商信用评价通报;在上海局集团公司履行合同时无不良记录。.其他要求:.本项目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供应商需已经办理报名登记并且购买了谈判文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国产产品(不含进口产品及外企产品)不接收代理商投标。。
.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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