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争性磋商条件迪庆州事故灾害监测预警中心建设项目已完成立项审批及规划审批,项目由迪庆藏族自治州应急局委托迪庆州开发投资集团市政开发有限公司代建管理,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中央预算内涉藏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设计招标条件,现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该项目的设计服务单位。二、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迪庆州事故灾害监测预警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服务项目。.项目编号:.服务地点:迪庆州应急管理局院内。.主要建设内容含:.事故灾害应急中心建筑栋,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以及拆除原有建筑,新建大门、围墙、绿化等相关附属。.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一是监测预警中心设施设备,包括、大屏、音响和数字会议、显示系统、视频会议、图像接入等。二是感知网络数据中台,包括安全生产感知网络、自然灾害感知网络、城市安全感知网络等。三是数据治理和可视化工程,包括建立个原始库、个资源库、个主题库、个专题库,以及应急指挥调度、应急值班值守、安全生产监测预警、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大型活动保障等项,拓展应急指挥“一张图”系统。四是网络安全保障体系以及应急管理应用系统拓展等。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服务范围:本项目服务内容包括工程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抗震专项审查;工程设计档案移交、配合工程竣工验收、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并取得批复等服务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的咨询服务等工作。(采购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以上服务内容调整的权利,成交人需配合采购人工作,费用增减由双方另行商议).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服务期限:自合同下达任务书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成果文件提交时间按采购人要求时间提交。.质量要求:成果文件必须满足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中的设计深度要求及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和省市相关规定,并满足采购人就本项目设计提出的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最终本项目设计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对所提供的成果负终身质量责任。.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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