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线内乡县内乡西高速口南至乍曲路口段路面功能性修复养护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阳市线内乡县内乡西高速口南至乍曲路口段路面功能性修复养护工程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内乡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县财政资金,已落实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南阳市线内乡县内乡西高速口南至乍曲路口段路面功能性修复养护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个标段; .项目概况:南阳市线内乡县内乡西高速口南至乍曲路口段路面功能性修复养护工程项目,项目起自内乡西高速口南(+),终止于乍曲路口(+),全长.公里。主要工作包括老路处理、道路补强等。 .建设地点:内乡县域内;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计划工期: 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安全目标:不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环保问责事件和廉政建设案事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人自行承诺),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交通(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 .投标人近年来来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注册时间不足三年,以注册时间为准); .信誉要求:现阶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 .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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