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排水集团槐房再生水厂年 行政设施零星维修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槐房再生水厂年行政设施零星维修服务采购(项目编号:---),招标人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槐房再生水厂,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简介、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槐房再生水厂隶属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排水集团是北京市国资委所属首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一级骨干企业,具备集排水和再生水投融资、设计研发、工程建设、装备制造、运营管理于一体的全产业链整体实力和服务竞争优势,是创新驱动、产融一体的综合环境服务产业集团,总资产亿元,以雨污水的收集、处理、回用和城市防汛保障为主营业务,是北京中心城区排水和再生水设施投融资、建设、运营的特许经营企业,负责建设和运营北京中心城区的雨污水管网、泵站、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再生水输配管网和提升泵站、污泥处置设施;同时积极拓展市场化水环境治理项目,成功中标并建设运营南宁那考河、沙江河流域治理项目、南水北调核心水源区湖北十堰污水处理和垃圾渗滤液处理等项目。 北京排水集团槐房再生水厂年行政设施零星维修服务。预计使用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槐房路与通久路交叉路口向北米槐房再生水厂。本次采购合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生效日期起至年月日,合同形式为固定单价合同。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公司法人;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与招标采购有关的规章制度;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雄厚的实力且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项目、优良的管理体系、健全的财务制度;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财务状况良好;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业绩要求:近三年具装饰装修或设施维修维护业绩累计不低于万; ()财务要求:提供年和年连续两年 财务审计报告; ()企业纳税证明文件:提供年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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