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轨道交通商业广告灯箱委外维保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市轨道交通商业广告灯箱委外维保项目(---、标),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点:苏州市;招标类型:服务招标;
、本项目共分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编号
标段内容
最高投标限价 (万元)
---标
苏州轨道交通号线、号线、号线、号线车站的所有商业广告灯箱以及广告配电间的巡检保养及维修服务。
---标
苏州轨道交通号线、号线、号线、号线车站的所有商业广告灯箱以及广告配电间的巡检保养及维修服务。
、服务期限:
---标:年月日至年月日(具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算)。
---标:年月日至年月日(具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算)。
招标人有权对上述日期进行调整,投标人应无条件服从招标人对服务期的调整。
、上述内容仅供本次招标投标活动参考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投标人财务要求:提供最新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且无拒绝和否定意见;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年)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的封(×.)及以上尺寸的城市轨道交通广告灯箱的生产或供货或安装业绩,或具有城市轨道交通单个合同平均年度维保金额不低于人民币万元的广告灯箱维保业绩。(业绩以合同为准,如合同无法体现评审内容的,可增加提供用户使用证明材料加以佐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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