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市应急管理局消防车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松滋市应急管理局消防车采购项目(第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 年 月 日 点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松滋市政府采购备案书:--.项目名称:松滋市应急管理局消防车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 万元.最高限价:万元.采购需求:采购水罐消防车辆及消防员灭火防护服等器材装备若干,水罐消防车质保期年(技术参数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合同履行期限: 日历天(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二、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以下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年内(不足 年按公司成立时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自行编写书面声明)。.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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