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为临时办公室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 深圳市宝安纯中医治疗医院临时办公室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概况: 为满足医院临时办公需要,拟在医院现有建筑物周边(连廊底处)搭建三间临时办公用房。建筑面积约.平方米,预算金额人民币.元。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地面平整硬化、板房搭建、水电工程和天花吊顶等装饰装修配套项目,工期为签订合同后个日历日内。房间主要提供给医院物业维修人员使用。 采购人及地址: 采购人:深圳市宝安纯中医治疗医院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来安路号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最终中标人为家 评标办法: 最低评标价法 定标办法: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投标人,根据价格得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即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供应商 招标控制价: ,.元 供应商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不接受分包。 .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不存在与参加本项目的其它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扫描件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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