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委托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就南通大学逸夫楼号楼增加电梯工程项目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南通大学逸夫楼号楼增加电梯工程
二、招标项目编号:()-
三、招标项目地点:南通大学啬园校区(南通市崇川区啬园路号)
四、招标项目预算:人民币 万元。
五、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日历天,具体以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六、质量要求:合格。
七、招标范围:南通大学逸夫楼号楼增加电梯工程施工:包括逸夫楼号楼钢筋混凝土基础、钢结构、固定窗、电梯、电气安装、拆除工程及恢复等。(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八、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及要求: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为准)。
.投标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类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特别提醒:如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号)文件要求执行,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为投标人正式人员,并提供投标人分别与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投标人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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