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清丰县卫河提水灌溉工程前期工作已准备完成,项目代码:---- 。招标人为卫河清丰县段国债资金项目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诚运玛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清丰县卫河提水灌溉工程; .招标编号:--- .建设地点:清丰县境内; .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项目总投资:约万元; .招标范围:监理标段:清丰县卫河留固险工续建工程、清丰县卫河老河道生产堤加固项目、清丰县卫河提水灌溉工程施工图纸及清单的全部内容(含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施工标段:图纸及清单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及内容:共分个标段; 第一标段:监理标段,清丰县卫河留固险工续建工程、清丰县卫河老河道生产堤加固项目、清丰县卫河提水灌溉工程施工图纸及清单的全部内容(含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 第二标段:施工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提水泵站座,铺设球墨铸铁供水管米,球墨铸铁供水管米。 .计划工期:第一标段:施工阶段工期及工程缺陷责任期; 第二标段: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监理标段: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水利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且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任职,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其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不予认可; 、提供年度、年度、年度(新成立企业不足年的按已有年份计算)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报告。 、投标人和投标相关执(从)业人员、授权委托人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提供网页截图)。 、 年....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