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县振兴大道(黄梅大道-国道)道路提升改造工程项目澄清公告&#;各潜在投标人:黄梅县振兴大道(黄梅大道-国道)道路提升改造工程项目(招标编号:--)招标文件做以下澄清修改:、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现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投标人资格要求修改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原招标文获取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止。现修改为:文件下载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 分。、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时分,现修改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本次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湖北黄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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