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医院委托,就下述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将具体明细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明细:
.高流量呼吸机
.心电监护仪
.空气波治疗仪
.纤维支气管镜
二、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及医疗器械经营资格的厂家或经销商;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公司成立年以上;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上午:-:,下午:-:(北京时间)
地点:郑州市二七区康复前街号(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办公楼)
电话: -
五、报名及资格预审时提交资料:
.厂家及各级代理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厂家及各级代理商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企业法人及委托授权人有效证件、授权委托书;
.厂家或各级代理商的经销授权;
.产品的注册证、检验报告和质量认证等资料;
.经审计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企业应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年月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需携带证照及授权原件,所有资料按以上顺序用纸复印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注明报名公司全称、项目设备名称、设备品牌、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
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方可收到资料文件,采购人不向供应商解释未通过原因,不退还报名时所递交的资料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官网»发布,未经发布人许可,任何人或网络不得转载,否则发布人有权追究转载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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