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宁德支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项目九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宁德市市辖区闽东东路号(天安世家)幢-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宁德支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项目九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 :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预算金额 (万元)
所属 行业
保证金 (元)
是否允 许进口
高压气瓶、除颤仪
批
.
工业
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或投标担保函)的补充(更正)说明:投标人选择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的,若证明材料上体现“复印无效”,也视同有效。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与本项要求不一致的,与本项为准。、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号)规定:本项目只接受中、小、微企业前来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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