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地块三网以及覆盖工程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包含相关的三网和施工室内外管道、线缆、过线井、交接箱、光纤到户、开洞补洞、开槽补槽、对图纸深化和完善等相应工作;施工含地下、地上的信号覆盖,确保覆盖效果,具体详见图纸(包验收)。
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二、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基本条件:(提供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格式后附)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响应供应商为基础通信运营商,同时具备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且其中业务种类包含第一类基础电信业务中的第五代数字蜂窝移动通信业务。
()响应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证书,并提供安全生产考核B证。
. 未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过程中现场网络截图为准。
.授权委托书中的代理人必须是供应商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且为供应商的正式员工。谈判响应时,须提供响应截止日前近个月(连续,-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响应截止日前成立不足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须提供社保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拟派项目负责人);新成立企业距响应截止日不足日的,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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