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通化分行关于公开征集食堂食材供应商的公告 为确保招商银行通化分行食堂食材的优质供应,现公开征集通化分行食堂食材供应商。一、供应商需具备的必要条件(一)基本资格条件、具有法人资格,以及由法人授权或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服务能力和资质;、具备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备注册及服务地为通化市的一般纳税人资格。(二)特定资质要求、供货商具备《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本次征集不接受联合体;、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主体,不可同时报名本次征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加本次征集活动;二、合作模式经公开招标流程确定入围的供应商与我行签订框架协议。(最终合作方案以评审决议为准)。三、特别说明 根据《招商银行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第五版)》要求:我行在职、离职员工及其亲属创办、控股、参股、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不得成为我行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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