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定期存款银行竞争性选择 二、资金存放需求: 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财库〔〕号)文件规定,我院拟采用竞争性选择方式选出中选单位,承担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定期存款资金存放金融服务。合作有效期为两年。 存款金额不低于亿元,存款期为年。存款到期后不需要收回资金的,可以在原定期存款银行续存,累计存期不得超过两年。 三、参与银行基本资格要求: 、报名银行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商业银行,并在北京市内设有分支机构(含总行经营吸收存款业务的直营部门)。 、出具廉政承诺书,承诺不得向我院相关负责人员进行任何利益输送,不得将资金存放与我院相关负责人员在本行亲属的业绩、收入挂钩。 、报名银行依法开展经营业务,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报名银行应具备雄厚资金实力,资产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和较好的经营业绩,近三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同名银行只能有一个主体参与招标,参与招标的银行不得隶属于同一法人。不接收联合体参选。 、报名银行应当按照我院要求提供真实、准确的评分材料。 四、服务要求 、在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政策允许的业务范围内将我院作为重点合作客户,为我单位提供安全、优质、准确、高效、便捷的服务,承诺服务不中断,质量有保障。 、报名银行应配备经验丰富的运营人员和客户经理,成立为我院服务的专属服务团队,提供专属管理机制,明确职责分工。 、报名银行应指定专人负责我院资金存款等业务的日常跟踪服务工作,并派专人负责为我院送递、收取相关票据(银行回单、存款凭证、对账单和取拨款单据等),最迟在次月第二个工作日将相关票据送达我院。 、报名银行收到我院的存取业务通知后,如无特殊情况的,必须于当天完成资金结清和划转业务以及存款手续;划款失败的,承办银行应当天将款项退回所属账户,同时即日将信息反馈至我院。若无客观性特殊原因,报名银行未能按规定时限完成办理,所产生的利息收入损失和不良影响由报名银行承担。 、合作期届满,我院仍有资金存款未到期的,中选单位须为我院服务至该资金存款到期之日止。 、报名银行须免除转账费用、打对账单费用、账户维护费等。 、报名银行应具有严格的操作规范和保密措施。未经我院授权同意,不得自行向外提供我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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