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响应。
一、
项目名称: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番禺交易部场地和花都交易部旧场地评估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二、
项目类别:服务类
三、
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四、
采购内容:本项目确定家成交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房产评估服务。
五、
最高限价:评估服务费的下浮率报价范围必须为:%≤下浮率<%。
六、
供应商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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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供应商应提供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等相关证照的扫描件。分支机构响应的,还须提供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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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响应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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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响应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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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响应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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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响应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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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格式见《企业经营情况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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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须提供《信用记录承诺函》附“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并打印页面加盖公章。(格式见《信用记录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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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具有开展房地产估价业务能力,应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的备案证书。(自行提供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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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格式见《公平竞争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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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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