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高新区和光同程一期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等两个项目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服务(第二次)(项目名称)招选公告 一、招选条件 (一)本招选项目宜宾市高新区和光同程一期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等两个项目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服务(第二次)(项目名称)己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招选人为宜宾高投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选。 (二)本项目招选组织形式为自行招选。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宜宾市高新区和光同程一期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等两个项目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服务(第二次) (二)项目地址:宜宾市高新区 (三)项目概况: .宜宾市高新区和光同程一期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利用厂房屋顶等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站,装机总容量为.,总投资约万元,建安费约万元; .宜宾高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利用第二污水处理厂综合楼、机修间、仓库、池子、泵房、加药间等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站,装机总容量为.,总投资约万元,建安费约万元。 (四)服务期限:自通知进场工作至完成所有子项目工程结算审计止。 (五)服务内容: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编制以及提供现场收方计量、产值审核、变更审核、市场询价及认质认价等后续跟踪服务。 (六)最高限价总价:.万元(含税)。 (七)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参选人资格要求 (一)参选人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即: .具备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含工程造价咨询相关内容。 .业绩要求:年月日至参选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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