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车辆定点承修项目(重招)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车辆定点承修项目(重招)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年,其中包维修金额约万,包维修金额约万,实际金额以维修结算为准。 采购内容 包组 供应商数量 服务内容 服务期限 项目预算金额 (人民币) 车辆定点承修(各遴选家地方企业维修机动车辆) 家 负责龙川和兴宁市个站点的机动车辆。 服务期限为年月日-年月日 金额约万/年,实际金额以维修结算为准。 家 负责梅州丰良和揭阳市区个站点的机动车辆。 金额约万/年,实际金额以维修结算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项目预算:包:万元/年,实际金额以维修结算为准;包:万元/年,实际金额以维修结算为准; .最高限价:包:万元/年,实际金额以维修结算为准;包:万元/年,实际金额以维修结算为准; .本项目各个包组均确定 家投标供应商成交,不允许报价供应商兼投兼中。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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