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某部年度零星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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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重庆某部年度零星维修工程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服务
名称
服务
地点
服务要求
服务期限
零星维修工程施工入围单位
重庆市
由入围的单位(中标供应商)负责采购单位内部为期年的零星维修项目(主要包括到水、电、土建等方面的零星维修、整修,通常单项零星工程预算不超过.万元)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项目预算:估算价为.万元/年(实际采购金额以采购单位实际需求为准);
.最高限价:投标折扣率不得高于%;
.本项目不分包,确定家供应商中标,中标数量比例按%计算,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各自报价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
(二)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或军队单位或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投标供应商近年以来无下列情形: ①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②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③ &;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④国家或建筑项目所在地政府(省级以上)工程建设主管部门,以及上级部门通告明确禁止投标⑤军委审计署抄告违规失信企业名单⑤其他国家和军队明确禁止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行为。
(八)投标供应商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投标供应商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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