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充分调查了解市场资源潜力、广泛征求供应商意见建议,确保采购需求论证充分、采购活动竞争充分、采购结果公平公正,根据采购工作有关规定,现就我部智慧车场建设项目采购意向进行公开发布,欢迎广大供应商对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等问题。 一、项目名称:某部智慧车场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依托物联网、孪生数字、大数据等技术,构建高效、快速、精准的车场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模式。主要包括智能车场、车辆动用、车管勤务、数字档案、态势感知等大板块项具体功能的智慧车场,最高限价万元。 四、采购意向受理期限 发布之日起日内。 五、拟定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六、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供应商在对参数提出意见建议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份(发送至邮箱:@.),逐页加盖单位鲜章。(每个供应商仅接受个授权人) .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提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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