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大冯河两侧地块房屋拆除工程需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京泰路街道办事处决定接受具有从事房屋拆除相应人力、物力、财力,并响应本公告的房屋拆除企业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实施主体、名称、概况
(一)工程实施主体: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京泰路街道办事处
(二)工程名称、概况:
大冯河两侧地块房屋拆除工程
一标段:房屋拆除面积约平方米,残值回收综合单价.元/㎡。
二标段:房屋拆除面积约平方米,残值回收综合单价.元/㎡。
三标段:房屋拆除面积约平方米,残值回收综合单价.元/㎡。
四标段:房屋拆除面积约平方米,残值回收综合单价.元/㎡。
以上各标段具体拆除范围以项目红线图及工程指挥部确定的范围为准,拆除面积最终按工程审计结果结算。
根据《泰州市施工扬尘环境保护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市城管局、住建局《关于加强拆迁工地建筑垃圾管理促进资源化利用的通知》要求,以上拆除房屋残值回收综合单价已考虑房屋拆除施工扬尘治理、建筑垃圾运输许可办理费用并予以调减。涉及房屋拆除施工扬尘环境保护税缴纳、建筑垃圾运输许可办理及工程竣工、拆除地块清场交地前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及地块管护费用由中签单位承担。
二、施工方式及内容
根据工程指挥部安排,采用湿法降尘、机械与人工作业相结合的方式,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限和《泰州市建设工地扬尘治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泰州市施工扬尘环境保护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完成中签工程房屋及附着物、建筑物拆除,废料转运、渣土清运、清场交地,做好房屋拆除工程施工作业现场扬尘治理、地块管护工作,并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的督查和考核。
三、施工作业时间要求
自工程签约搬迁奖励之日起至工程签约搬迁奖励期满后个月内完成所交房屋及附着物、建筑物(不含净资产回收设备、设施)具备拆除条件的拆除,旧料、废料、渣土清运、清场交地。逾期未清场交地的,由工程实施主体组织清场交地,所需费用从中签房屋拆除企业所缴纳的履约及工程质量保证金中支付。
四、报名条件
.具有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认同拆除房屋残值回收价格和本公告二、三条明确的施工方式及内容,施工作业时间要求;
.有房屋征收(搬迁)拆除工程业绩。工程业绩以泰州市、市(区、开发区)政府网站平台发布的房屋征收(搬迁)拆除工程招标(报名抽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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