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年超纯水仪采购及相关服务评审结果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委托,就其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年超纯水仪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编号:--)于年月日时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楼第三评标室进行了谈判,经评审小组评议,现将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 评议结果
项目名称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年超纯水仪采购及相关服务
招标编号
--
包号、招标内容
包 超纯水仪采购及相关服务
成交候选人排名
第一名
第二名
参选人名称
安徽海澳美康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合肥赛锶科技有限公司
最终报价(元)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活动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依据。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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