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普宁市建筑材料检测中心二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普宁市流沙大道西号北侧普宁市食品工业总公司办公楼西起第二间至第七间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普宁市建筑材料检测中心二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内容 数量 最高限价 (人民币/元) 合同履行期限 普宁市建筑材料检测中心二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项 . 合同签订后天内完成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天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所属法人单位为其出具的《项目投标授权书》,同时附带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副本复印件。)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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