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 客室内部照明灯罩等物资采购 苏州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就客室内部照明灯罩等物资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具有能力提供所要采购正品货物并且具备足够技术保障能力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客室内部照明灯罩等物资采购 项目编号:--- 合同期限:单年合同(合同期限内单价保持不变)。 本项目采购限价: 人民币(大写):叁万贰仟壹佰零贰元整 人民币(小写):元 二、合格询价响应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 本项目的一般资格要求: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无) . 本项目不接受以非独立法人机构为授权代理人的申请; . 申请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 同一人分别在两家或以上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或监事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 一家单位(以集团公司为限)最多允许一个供应商参加本批次采购,如同一集团公司通过资审有多个询价供应商且均无意向退出,则取消该集团公司所有供应商本批次询价资格。 三、采购内容 . 标的物清单:(见附件:货物清单) 四、合格询价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条款 . 采购货物的交货时间:自采购订单下达之日起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如不能如期供货,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人须承担由此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 质保期:按国家、厂商、行业标准孰优执行,除特别说明外,但至少应为 个月(耗材除外),由货物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 . 采购货物的付款方式:当批合同货物到货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在甲方收到乙方足额有效发票并经审核无误后,按当批货物价款全额的%在日内予以支付。 . 本项目增值税税率为%,响应时为不可竞争费率。响应供应商在报价时,改变询价文件已规定税率的,将按无效标处理。本合同增值税在合同谈判和签订期间,暂按%税率按计取。在合同价款结算和支付时,如暂计的税率与实际不符,乙方须按国家相关税法规定调整税率;甲方则按照乙方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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