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铁汉-大地杭州公司-重钢项目污染土壤水泥窑协同处置服务标段谈判采购(二次公告)谈判公告 中节能大地环境修复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谈判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谈判工作。 一、标段(包)名称:中节能铁汉-大地杭州公司-重钢项目污染土壤水泥窑协同处置服务标段谈判采购(二次公告) 二、标段(包)编号: 三、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大地环境修复有限公司 五、代理机构: 无 六、项目概况: (一)资金来源:自筹 (二)项目概况:无 七、服务内容:污染土壤共计约万吨(有机或有机复合污染土)需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实际处理量将根据现场污染土壤清挖结果为准。污染土特征:粒径低于 ,含水率不高于%。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采购人要求”。 八、服务主要技术要求:将污染土壤运输至水泥窑协同处置场地并将污染土壤处置达标通过验收。现场土质主要为杂填土、素填土、粉质黏土等。土壤中主要污染物为多环芳烃(萘、菲、苯并()蒽、-甲基萘、苯并()荧蒽、苯并()荧蒽、苯并()芘、茚并(,,-)芘、二苯并(,)蒽、咔唑、荧蒽、屈、芘、芴、二苯并呋喃)、总石油烃(-)、苯系物(苯、间&;对-二甲苯、邻-二甲苯、,,-三甲基苯)、四氯乙烯、氰化物及重金属(铅、砷、锌、镍)。入窑配料中重金属污染物的浓度应满足《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 -)的要求。水泥窑协同处置的设施技术、运行技术、污染物排放限值、生产的水泥产品污染物控制、监测和监督管理应符合《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中的相关要求;排气筒大气污染物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氨的排放限值按 中的要求执行;其他污染物如氯化氢、氟化氢、重金属类及二噁英类执行 中“表 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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