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江西省高安中等专业学校新校区食堂设备采购项目(不见面开标项目)(项目编号:高安中心--)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高安中等专业学校新校区食堂设备采购项目(不见面开标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 点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高安中心-- 项目名称:高安中等专业学校新校区食堂设备采购项目(不见面开标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元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宜购 年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资金 批 .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采购人指定时间之日起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验收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评审现场网上核查)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赣财购〔〕号)文件精神,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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