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张涿高速与北京市国道新线高速连通工程和邯港高速公路衡水沧州界至国道段合同段钢材采购
资格要求:()资质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财务要求:供应商在或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或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中年末数据为准)。
()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两年(年月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累计销售钢材金额不少于供应商报价的总金额。
()信誉要求:供应商在近一年(年月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曾在公路项目中违约而被逐或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公路工程合同被解除。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无。
()其他要求:无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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