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云南龙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单位)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酒房乡坪子地村坚果初加工厂建设项目已经备案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施甸县酒房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项目概况.工程名称:酒房乡坪子地村坚果初加工厂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地点:施甸县酒房乡坪子地村;. 计划工期:日历天;.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其他内容:/(包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计划工期等内容的详细说明)。.招标范围及招标规模招标范围:()新建钢结构坚果初加工厂厂房 平方米,环保、给排水及消防等配套设施,投入 万元;()采购坚果初加工机械设备(提升机、传送机、青果除杂分级一体机、青果脱皮机、壳果筛分清洗一体机、烘烤房(成品)、干果精准分级、开口机、干果打包机、 发电机等) 台,投入 万元;()建设附属设施,投入资金 万元。招标规模:施工图设计范围(除特别注明者外);项目总投资¥.元(大写:叁佰贰拾万元整),具体建设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投标人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通过年检,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拟派的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注册单位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拟配备的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且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做任何更换,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具有丰富的建筑工程施工经验及现场组织协调能力(自行承诺);项目经理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提供在本单位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技术负责人: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其以上职称,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且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做任何更换,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并工作在本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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