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中信银行合肥分行私人银行中心办公区办公家具采购 、项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中信银行合肥分行办公楼层 、项目单位: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项目概况:中信银行合肥分行私人银行中心办公区办公家具采购。具体详见家具清单。 、招标范围:本次采购为中信银行合肥分行私人银行中心办公区所需的办公家具。家具包含办公区的班台、文件柜、沙发、茶几、屏风工位、会议桌、办公椅等家具;营业厅堂的引导台、理财桌椅、现金柜台、等候沙发等家具(若有)。还包括但不限于家具的摆放设计、布线设计、供货安装、验收等相关内容。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项目类别:货物 、标段(包别)划分:一个标段。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交货期:招标人下单后,中标人交货期不得超过个日历天。如存在不具备开工安装条件、重大变更、不可抗力等因素,交货期可以相应顺延,最终交货日期以招标人指定为准。 、本项目最高投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 万元(含税)。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同一家具品牌只允许一家单位投标。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所投货物品牌的制造商或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制造商或生产厂商参加投标的,不得再授权经销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信誉要求:截至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 ()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注:以国家权威机构公开网站(“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能查询到的公开信息为准。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未被中信银行列入供应商退出名单。投标人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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