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赉县国道扎公线()镇赉至到保段改扩建工程工可研编制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 一、招标条件 镇赉县国道扎公线()镇赉至到保段改扩建工程工可研编制项目由镇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任务通知书编号为“”,采购人为镇赉县公路建设办公室,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竞争性磋商范围 .项目名称:镇赉县国道扎公线()镇赉至到保段改扩建工程工可研编制项目; .竞争性磋商范围:国道扎公线()镇赉至到保段改扩建工程工可研编制(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资金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应具有工程咨询单位甲级及以上资信证书(含公路专业)并列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工程咨询单位名录(备案专业含公路),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及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专业必须含有公路);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将信用记录信息查询记录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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