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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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年月日
招标项目名称
顾北煤矿生活垃圾清运及水沟清理项目
招标条件
招标人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采供中心(物资供销分公司)
资金来源
自筹
招标范围
顾北煤矿生活垃圾清运及水沟清理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矿区内所有生活垃圾清运、水沟清理、所有职工食堂餐厨垃圾、泔水清运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包)划分
个标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投标人须承诺具有生活垃圾处置的能力和具有终端处置能力(与终端处置企业签订的协议或公司自身有终端处置能力)(须提供承诺)。 、投标人自年月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具有一项包含生活垃圾清运或处理项目的业绩。 注:须提供业绩合同等证明材料,如合同中不能反映评审所需要的信息,还须另补充提供成交/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等相关证明。 、投标人最近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况。(须提供承诺)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承诺) 、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信用要求: 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不得存在下列有效情形: ()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投标人不得在招标人相同项目采购中被暂停采购尚未恢复或取消资格尚在处置期内的。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适用的行政区域、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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