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韵江苏·榜单旅行”文旅促消费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号鼓楼创新广场栋楼室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水韵江苏·榜单旅行”文旅促消费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万元 .采购需求:“水韵江苏·榜单旅行”文旅促消费项目是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年“水韵江苏·有你会更美”文旅消费推广季系列活动的组成部分。根据《“水韵江苏·有你会更美”文旅消费推广季总体方案》,拟依托在线旅游电商平台整合双方优势资源,推出系列主题旅游线路和产品,创新营销渠道和营销模式,提供高质量产品和服务,实施行之有效的优惠措施,助力“水韵江苏·有你会更美”文旅消费推广季活动,打造文旅热点榜单,激活文旅消费潜力,带动文旅产品销量攀升,实现文旅消费扩容升级。 主要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起至年月日。 .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年度或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和利润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证,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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