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拟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取阳光采购供应链集成管理系统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响应。 一、 项目名称:阳光采购供应链集成管理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二、 项目类别:服务类 三、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 采购内容:确定家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阳光采购供应链集成管理系统。 五、 项目预算费用:¥.万元(人民币壹佰肆拾玖万壹仟元整) 六、 采购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七、 供应商资格条件 . 供应商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分公司响应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 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声明在投标活动中年内没有重大违法活动和涉嫌违规行为; .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须提供《信用记录承诺函》附“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并打印页面加盖公章; . 供应商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八、 公告开始时间:年月日 九、 公告结束时间:年月日 十、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十一、 其他 (一) 项目地点:采购指定地点。 (二) 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三) 服务期:供应商应保证在个自然月内完成系统需求调研、设计、系统开发、部署、培训、用户初步验收和信息安全测评工作。初步验收后进入试运行,试运行不少于三个月,采购人可根据试运行实际情况适当延长试运行时间。 (四)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用户需求书》 (五) 登记及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获取方式、采购文件售价、保证金缴纳 .登记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时: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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