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黟县公安局执法记录仪租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采购需求:租赁台执法记录仪服务,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响应。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入围候选人,不得确定为入围供应商: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④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个月计算。 ()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响应。 三、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黟县公安局六楼会议室(黟县碧阳镇宏村大道号)。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五、对本次征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黟县公安局 地址:黟县碧阳镇宏村大道号 联系人:洪兵 联系方式: 附件:黟县公安局执法记录仪租赁服务项目询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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