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恢复高新路(创业路&;和平路)辅道路面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徐州市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恢复高新路(创业路&;和平路)辅道路面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恢复高新路(创业路-和平路)东侧辅道约米,包含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内容。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或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件。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供应商根据项目采购需求内容自行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或证明材料)。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①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个月内任何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的扫描件份;②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个月内任何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利润表月报表的扫描件份。或提供年度或年度财务报告。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至少提供: 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个月内任何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电子签章,填写完整。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规模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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