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台县文化公园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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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轮台县文化公园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已由轮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轮发改项目[]号文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招标人为轮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轮台县
.项目规模: 文化公园内新建绿化总面积约平方米绿地公园及附属设施
.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轮台县文化公园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范围:()轮台县文化公园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招标;()设计部分包括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施工部分包括建设规模内全部实施内容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企业资质要求:()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要求:施工企业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拟派施工负责人无在建项目,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资格】。
.投标其他条件:.、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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