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祖堂山精神病院(南京市祖堂山社会福利院)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项目(肉类等)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号鼓楼创新广场栋楼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南京市祖堂山精神病院(南京市祖堂山社会福利院)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项目(肉类等)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为建立南京市祖堂山精神病院(南京市祖堂山社会福利院)系统标准化、规范化的食材采购管理体系,加强成本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文件要求,现采购人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关于冷鲜猪肉、牛肉、羊肉及其附属产品食材的中标供应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天。
、本标的所属行业:工业。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或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年度或年度财务报告。提供方式: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中)];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距开启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纳税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提供距开启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凭据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专用收据、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者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 自行编写无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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