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清流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龙津镇城南工业园路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清流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 包号
项目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 规格
委托价 (最高限价)元
服务时间
服务地点
第一包
清流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
项
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按采购单位指定时间
按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 按招标文件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应具备合法有效的城乡规划乙级及乙级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资格承诺说明:根据《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号),预算金额在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本条款内容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条款为准。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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