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津街道为推进儿童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做好儿童友好社区文化长廊设计布展项目询比工作,现面向社会相关单位公开询价,邀请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承接龙津街道儿童友好社区文化长廊布展项目。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儿童友好社区文化长廊布展项目;
(二)项目地点:龙津街道办事处龙津东社区龙津商贸大厦停车场入口处至街道党群服务中心一路,延伸至西关实验小学;
(三)项目要求:秉承以宣传儿童友好为主,具有街道特色亮点,集实用、美观为一体的设计理念;
(四)最高限价:人民币万元(包括且不限于设计费、安装费、税费、运输费、清洁费等)。
二、项目实施单位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龙津街道办事处
三、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报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取得合法营业执照并在有效期内;
.法人授权委托书;
.报价人须具有文化长廊制作的行业资质,并具有相关制作经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四、报价材料提交要求
(一)递交时间:年月日至月日(节假日除外),上午:-:,下午:-:,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二)递交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龙津街道龙津东路号二楼(公共卫生委员会办公室)
(三)报价人需要在自行开展现场勘查的基础上提交报价材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
.企业简介材料(简要介绍公司基本情况、规模实力、资质情况等);
.企业近年开展同类型项目的案例材料(合同复印件);
.项目效果图纸、设计方案、项目实施方案、维保服务方案、工期等;
.报价清单。
以上所有材料必须加盖公章。
(四)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报价材料格式按本公告要求自拟,所有报价材料须整理齐全并逐份加盖公章后用牛皮纸袋密封为一个文件包,密封袋封口处应加盖报价人印章或密封章。
五、候选单位确认方式
(一)本次询价须有家或以上单位报价,方可进入集体讨论程序。
(二)比选方式和原则。采用综合评估法,由龙津街道比选小组根据报价人的资质、相关业绩、服务方案、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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