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某部院内整修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厦门市莲岳路号武夷工贸号楼四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某部院内整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厦门某单位某部院内整修工程,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日历天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近期(上一月或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包括如下:()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小企业可不提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报价担保函。()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报价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报价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说明:若报价供应商因新注册成立、“一照一码”、“营改增”等政策调整、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政策、所有者权益未发生变动等原因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如实的情况说明。本项目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若选择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证明的,无需再提供“资格承诺函”。()供应商(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供应商代表的授权书原件及法人代表与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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