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天津泰达绿化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滨海养护和绿地养管中心西区项目部用车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天津市滨海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 年月天津泰达绿化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滨海养护和绿地养管中心西区项目部用车采购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天津泰达绿化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年月天津泰达绿化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滨海养护和绿地养管中心西区项目部用车采购项目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包):()年月天津泰达绿化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滨海养护和绿地养管中心西区项目部用车采购项目 标段(包)内容:乘用车(轿车、商务车、小客车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年月天津泰达绿化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滨海养护和绿地养管中心西区项目部用车采购项目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 、若投标人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相关证明材料; 、若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与投标人在有效期内的签约代理协议。若无签约代理协议,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或经销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且授权书在有效期内,提供经销商出具授权的,还需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对经销商的授权;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年度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供应商须提供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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