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租赁摆渡车服务项目(第三次) 比选公告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年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租赁摆渡车服务项目(第三次),比选人为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 服务范围:详见第五章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年。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重庆市-年度公务车辆定点租赁入围公司名单》内的交通运输企业。 .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车辆租赁公司(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投标人须从事车辆租赁业务年以上,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投标人必须是《重庆市-年度公务车辆定点租赁入围公司名单》内的交通运输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须配备车辆的发动机排放满足国家标准,车辆行驶里程在万公里以内(提供相应车辆里程数照片、车辆行驶证复印件且行驶证须为投标人)。 .投标人拟投入的专职驾驶员要求:驾驶证为照、驾驶大客车三年以上、年龄周岁以下且体检合格),并无交通责任事故及吸毒、刑拘史记录。在服务过程中,如项目业主方发现司机不符合要求,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投标人违约责任(提供身份证、驾驶证、体检合格复印件,提供“无交通责任事故无交通责任事故及吸毒、刑拘史记录”承诺书原件)。 .车辆的费用:驾驶员工资、车辆的维修保养、保险、油料、车上人员责任险(每座保额不低于万元人民币整)等一切费用由租赁公司承担,比选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业绩要求: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应提供个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的汽车租赁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不低于前述金额%的发票复印件)。 .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 投标人如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年月-年月的养老保险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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