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秭归县江北片生态补水工程已由秭水函[]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三峡后续专项资金,招标人为秭归县水利移民项目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金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标段)名称:秭归县江北片生态补水工程监理(第次招标) .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地点为秭归县归州镇、水田坝乡、泄滩乡;设计灌溉面积.万亩,中型规模,等别为Ⅲ等;泵站工程等级为Ⅴ等,规模为小()型;永久性主要建筑物和次要建筑物级别为级;主要建设内容为泵站工程(一级浮船式取水泵站座、二级泵站座和三级泵站座)、水池工程、管道工程、堰塘工程和信息化工程。 .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履约期限: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通过竣工验收结束后止,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年。 .工期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合同工期要求。 .质量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合同质量要求。 .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合同安全生产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资质证书)。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要求:本项目为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是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须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 .拟派本项目监理人员要求如下: ()总监理工程师人,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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