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大厦公有资产外立面装饰装潢工程
磋商采购公告
商业大厦公有资产外立面装饰装潢工程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采购活动。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商业大厦公有资产外立面装饰装潢工程已批准建设,采购人为:江门市新会区商业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人)、江门市新会博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建单位),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磋商采购。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 项目建设规模:拟实施商业大厦公有资产外立面装饰装潢工程,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具体工程实施区域如下(具体以采购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惠民东路商业大厦区域,包括会城惠民东路号房屋首层至四层外立面,外立面面积约.平方米,建筑保留原有框架和基础设备,主要进行外立面改造、结构防水、土建改造、装饰装潢翻新等。
()知政北路商业大厦区域,包括会城知政北路商业大厦商场首层、二层、三层(私人物业)外立面及商业大厦附楼首层至四层外立面,外立面面积约.平方米,主要进行外立面改造、结构防水、装饰装潢翻新等。
. 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约为人民币.元。
. 施工工期:日历天。
. 采购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工程施工(工程施工范围包括工程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以及完成玻璃幕墙节点深化施工图的编制工作,经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审图单位审核无误后,完成玻璃幕墙装修建设),同时负责预结算编制、竣工图编制、配合采购人对预算和结算的审核及审计、负责或配合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工程竣工验收一次性通过验收合格,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 建设地点:江门市新会区商业大厦区域。
. 工程质量标准:一次性通过验收合格。验收标准以现行专业验收、技术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的质量标准为依据。
、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注:供应商的企业资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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