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江城区税务局食堂-年度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诚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江城区税务局食堂-年度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食品配送服务 .标的数量:项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江城区税务局食堂-年度食品配送服务项目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书。 包组号 采购内容 数量 预算金额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包组 为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江城区税务局食堂提供食品配送服务,配送内容主要包括鸡鸭鹅、猪牛羊等各种肉类、蛋类、水产海鲜、干货、粮油及加工食品、调味料、厨房辅材用品和果蔬类等。 项 万元 批发业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年月日至今任意个月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年月至今任意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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