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融通京海大厦外墙维修及玻璃打胶服务项目公开比质比价
.采购条件和方法
.采购条件
北京融通京海大厦外墙维修及玻璃打胶服务项目(编号:)已具备采购条件,经北京融通京海大厦有限责任公司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 采购方法
公开比质比价
.采购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标的物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京海大厦外墙维修及玻璃打胶项目
京海大厦外墙瓷砖维修及玻璃打胶服务项目
处
项目服务期为:年。
服务地点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翠微路号京海大厦。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 报价前需进行现场勘察及进行沟通;()供应商需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按照国家相关建筑工程规范及行业标准执行()所有改造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保证施工质量不得使用劣质或禁用产品。()维修完成后,由甲乙双方组织验收,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无渗漏)如验收不合格,乙方负责无偿修复直至达到合格标准()没有进行现场勘查及进行沟通的将不作为有效报价;()勘查现场联系人:京海大厦娄鑫总监 。
其他:无。
.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非法人组织。()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须提供经审计的近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成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款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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