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天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招募重整投资人公告
根据北京航天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环境公司”)重整程序工作推进需要,为最大化实现企业运营价值、实现资源整合,最大限度地保护广大债权人及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航天环境公司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现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意向投资人(下称“意向投资人”)。
就招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人须知
(一)为公平、公开、公正引入投资人,接受各方的监督,本次招募投资人采取公开招募的方式进行。为使投资人了解航天环境公司的实际情况,并明确招募的原则、条件、规则、流程等,管理人特制作本招募公告。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投资人同等适用,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二)本招募公告有关情况简介仅供投资人参考,投资人应根据自行尽职调查的结果进行自主判断,自担风险,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三)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要约的法律约束力,中选投资人最终权利义务以双方书面签署的投资协议为准。
二、航天环境公司重整案受理情况
年月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市一中院”)作出()京破申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受理航天环境公司重整。年月日,北京市一中院作出()京破号《决定书》,依法指定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担任航天环境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三、航天环境公司基本情况
航天环境工程公司(原名为北京天福力高科技发展中心)成立于年月日,航天环境工程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刘宇,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永安路号号楼-室(集群注册),经营范围为:室内空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等。
航天环境工程公司股东原为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第七〇一研究所,出资金额原为人民币万元,年月日股东变更为航天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出资资金金额变更为.万元,航天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最终受益股权比例为.%,表决权比例为%。
航天环境工程公司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持有铜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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