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第八幼儿园教室及走廊木工坊地面项目
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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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就深圳市第八幼儿园教室及走廊木工坊地面项目(项目编号:
--
)作如下澄清、修改或补
充:
一、更正事项及内容
.招标文件中第三章(二)材质要求中、投标人提供的地胶产品有害物质含量、有害物质释放量的检测标准符合《-》标准要求现修改为符合《-》标准要求。
.
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
塑胶
地板技术参数要求
”
中第项“国家建材测试”原参照标准
《-》现修改为
参照标准
《-》。
.其他内容不变。
二、其他事宜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本通知与原招标文件矛盾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三
、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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