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鹿寨县鹿寨镇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祥鹿城项目)招标人为鹿寨县祥鹿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本项目的前期物业服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物业服务单位,现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公告。二、招标项目的简要说明鹿寨县鹿寨镇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祥鹿城项目)位于柳州市鹿寨县兴鹿路,四至范围:东至:桂园路;西至:园丁路;南临:发展路;北至:兴鹿路。本项目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高层住宅项目。 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计容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平方米,商业配套建筑面积.平方米(商业.平方米,居委会社区用房.平方米,公厕.平方米,消控室.平方米,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车库面积.平方米)。本项目规划总户数户。本项目建筑密度为. %;容积率. ;绿地率为.%。本项目规划建设机动车停车位个,其中:地上停车位个,地下停车位个;非机动车停车位 个(以上停车位以实际提供为准。)三、项目开工和竣工交付使用时间本项目年月开工建设。整个建设项目于 年月全部建成竣工交付使用。四、物业管理用房的配置情况、物业服务企业办公等用房:物业办公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位于 (幢)/(座)单元架空层/室;物业管理设施设备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位于 (幢)/(座)/单元层/室。、业主委员会活动用房:建筑面积为无 平方米;座落位置:无 。五、工程质量保证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建立情况工程质量保证金:按该栋工程竣工结算造价的%提取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规定交存。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万平方米(含)以上高层住宅物业管理经验,无重大投诉及不良记录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有企业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开出的无不良记录证明。(注册地非柳州的投标人已在柳州成立分公司的,无不良记录证明须在柳州开出。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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