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标包文件: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年湖北公司营销服融合数据中心建设研发工程项目(项目编号:【--】),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项目概况:中国电信年湖北公司营销服融合数据中心建设研发工程项目。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建设内容包含数据采集与接入、数据存储与管理、数据开发与运维、数据流程管理模块、数据模型管理、数据服务监控、数据处理与计算、数据服务、数据集成与互通、数据质量管理、基础数据标准数据治理、自助分析、运维管理以及应用场景。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 项目交付时限:合同签订后个日历日内,完成软件的开发、安装及调测。 . 服务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不含税限价,最高参选不含税报价限价为.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参选文件将被予以否决。 .参选人资格要求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参选人须具备年月日至参选截止时间类似项目(系统软件开发)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合同须提供关键页复印件(首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如提供框架协议,除需要提供框架协议外还必须提供相应的订单或其他证明材料,单项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以订单或其他证明材料时间为准。资料不全、评选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 .参选人能够或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
快捷阅读